公司为员工制定了道德管理准则,并为公司及员工实施道德管理设定了行为标准。公司及其员工必须严格遵守这些准则,并将其作为决策和履行职责的依据。
01合作伙伴的选择与公平交易
- 应根据公平和透明的原则合理选择商业伙伴。
- 对交易条件的任何必要调整或限制, 都应通过明确合理的理由和透明的程序进行。
- 与合作伙伴的所有交易都必须严格遵守公平贸易和分包相关法令, 不得利用主导地位进行不平等、不公平和不友好的交易行为。
违反选择合作伙伴透明化及公平公正交易的行为如下
合作伙伴的选择
- 对合作伙伴的选择和评估具有决定性影响的员工, 为特定企业提供优惠或为了差别对待而施加或试图施加影响力的行为。
- 无正当理由拒绝参与交易或剥夺机会
- 无正当理由情况下设置排他性交易条件, 不合理的交易区域或限制交易伙伴
- 交易条件(如价格、履约期)的区别适用, 串通集体刻意排斥, 给予特定公司优惠
与合作伙伴的交易
- 仅为公司利益建立单方面贸易关系, 故意使特定公司处于不利地位以造成损害的行为。
- 单方面调整供应量、不公平的低成本采购、单方面变更合同条款、故意拖延付款以及不公平的单方面终止交易。
- 对合作公司的资金、人员和资产的不正当支持。
- 向外部泄露从合作公司获取的各种信息的行为, 包括违规使用合作公司的技术和违规聘用人员、破坏与竞争对手的交易、妨碍其他商业活动等
股权投资
- 禁止以个人或他人的名义获取业务上有交易关系或希望进行交易的非上市公司或拆分公司股份的行为。但是, 如果在公司分拆期间通过公开募股提供股份, 向全体员工赋予公平机会的情况除外。
02收受财物·款待
-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 都不应接受利害关系人提供的任何形式酬金、款待或便利。不可避免地收到的酬金都必须向公司报告。
以下行为属于利害关系人提供的财物、款待、招待行贿
钱财
- 现金、支票、商品券、各种卡及其他有价证券
- 会员券、使用券、参观门票、折扣券、物品等礼物
- 红白礼金、红白礼物(花环、首饰等)
- 债务偿包括信用卡贷款、赊账款、贷款偿还等
- 聚餐经费处理、其他个人经费处理等费用承担
- 擅自收取礼品
款待和招待
- 包房沙龙、成人娱乐场所、夜总会、按摩院、非法理发店和桑拿浴室等场所
- 赌场、赌博、非法赛马等活动
- 娱乐活动招待:如高尔夫、室内高尔夫、钓鱼、旅游等
提供便利
- 出差时提供交通及住宿便利
- 个人休假时提供交通及住宿便利
- 商场商品异常折扣, 先收后付等
- 活动赞助、赞助品或备用品支援
- 就业、工作介绍、合同担保
- 低价买入及高价卖出等资产交易
- 贷款担保等
- 资金借贷、资产租赁/抵押
但是, 红白礼金、红白礼品、纪念品和宣传品等价值较小, 不影响业务, 被社会普遍认可接受范围内的礼品除外。
以下行为被视为干预行为和行贿
干预行为
- 许可证、执照等处理
- 减轻或免除各种行政处分和处罚
- 干预人事事务, 如招聘、晋升等
- 干预公职人员决策职位的选定和淘汰
- 干预公共机构主办的奖项、表彰等评选及资格取消
- 泄露与投标、拍卖等职责相关的机密信息
- 干预特定个人合同的选择和取消
- 干预补贴分配、投资等
- 公共机构生产和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的异常交易
- 对学校招生、成绩等事项的操纵
- 兵役相关工作处理
- 干预公共机构进行的各种评估和裁决
- 操纵行政指导和检查结果, 纵容违法活动
- 介入调查、审判、裁决、决裁、调解和冲裁等
- 公职人员:国家和地方公务员、公共机构和相关组织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各种教育机构和学校的校长和教职工, 媒体代表和工作人员。
- 例外:不违反社会规范的行为(7个原因)
- ① 法律和标准规定的特定行为
- ② 公开要求的特定行为
- ③ 被选公职人员转达第三方申诉, 建议改进法律和标准以造福公众
- ④ 在法定期限内处理的请求和有关进展的询问
- ⑤ 与职责或法律关系有关的确认或认证申请和请求
- ⑥ 通过询问或协商要求对法律作出解释说明
- ⑦ 社会可接受和普遍接受的其他行为
金钱行为
- 经济利益, 包括现金、证券、房地产、商品、住宿券、会员券、入场券、折扣券、邀请卡、房产使用权。
- 招待餐饮、高尔夫等娱乐活动, 交通和住宿便利
- 免除债务, 提供就业、赋予特权等有形或无形的经济利益
- 无论工作相关性如何, 禁止向同一个人收取一次100万韩元以上或每个财政年度300万韩元以上钱财。如果工作有关, 同一个人提供的一次100万韩元或每个财政年度300万韩元以下钱财, 同样禁止收取。
- 例外条款
- ① 社会常规所允许的钱财等(8项)
- 上级以慰劳、激励、褒奖等为目的, 向所属公职人员等提供的钱财等
- 为了顺利履行职务, 以社交、礼仪、扶助为目的提供的3万韩元以下的餐饮、5万韩元以下的礼物及10万韩元以下的红白礼金
- 按标准范围内提供
- 向公职人员的亲属提供的钱财等
- 协会等团体按照标准向成员提供的钱财, 或长期持续的关系亲近者向处境困难的公职人员等提供的钱财等
- 在与公职人员职责有关的公务活动中, 在正常范围内统一提供的钱财等
- 用于提供给不特定多数人的纪念品、宣传用品, 以及通过比赛或抽签而获得的商品等
- 其他法律标准或社会常规允许的其他钱财等
- ② 允许的外部讲课、投稿等相关酬劳
- 公务员:部长级以上(50万韩元), 副部长级(40万韩元) 、4级以上(30万韩元)、5级以下(20万韩元)
- 直接相关的团体·公共机关员工:机关长(40万韩元)、管理人员(30万韩元)、其他(20万韩元)
- 私立教育机构员工、媒体人等:无论职级, 讲课1小时或投稿一件不超过100万韩元, 作为公共机构成员, 与公务相关的每次公开讲课, 不超过100万韩元。
04公司资产的处理
- 公司的有·无形资产、机密信息和公司资金是公司健全业务运营的重要资源。员工不仅要遵守公司标准流程, 还有责任防止这些资产丢失、滥用或被盗。
公司有形和无形资产的错误使用、泄露重要公司及个人信息、挪用公款的行为如下。
将公司资产用于其他用途
- 将土地、建筑、设施、设备等有形固定资产挪用于非商业目的或擅自使用, 或用于个人盈利目的的行为
- 对公司车辆、电脑、昂贵耗材和办公用品等业务专用资产擅自搬出、擅自使用、提供给家人或亲朋好友, 转嫁维护费的行为
- 将公司提供的信息网络、个人电脑、储存介质等误用于违规的商业目的
- 利用通过职位或工作获得的信息谋取个人利益, 利用公司未公开的信息投资房地产或股票
公司及人员信息泄露
- 未经授权项竞争公司披露或提供所获得的商业相关信息, 如商业秘密、销售数据、商业信息、开发信息, 客户和员工个人信息。
- 为竞争公司物色公司人员提供便利, 安排见面, 或未经授权项竞争公司或猎头公司提供内部组织现况和人员信息, 导致人员泄露。
贪污及挪用公款
- 未经授权提取公司资金、个人借款、操纵账簿谋取私利, 以及向利害关系人赠予公款
- 非法挪用公司卡, 用虚假发票处理经费, 违规申请出差费及加班费, 以其他会计账目处理个人娱乐或难以正常处理的招待经费等行为
- 违反公司经费处理标准的其他行为
以下行为属于操纵和伪造文档和数据
文件·数值的伪造及篡改
- 故意伪造或篡改文档和数据
- 通过操纵或篡改文档或数字, 误导上级管理者及相关部门的决策和判断
- 上级管理者指示对文档和数据的篡改和伪造, 或下级人员明知此类指示明显属于不正当行为, 仍然默认。
虚假报告
- 向包括公司内部管理层在内的上级管理者进行不诚实的虚假报告, 此举属于不正当行为
- 向客户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时作出虚假或误导性陈述
- 除了直接的虚假报告外, 为了误导信息接收者而伪造信息的行为
保持健康的组织文化的基本道德如下
禁止职场内性骚扰相关行为
- 公司内部员工之间的污言秽语
- 聚餐时强迫他人服务, 使用引发羞耻感的语言和行为, 身体接触的行为
- 禁止对同事的身体进行性暗示, 禁止言行强调固定的性别角色
- 禁止任何被社会公认为性羞辱或令人反感的语言或行为
性骚扰引起的任何不适都必须明确表达, 并要求对方认真对待
正确的社交媒体使用指南
- 不讨论任何与公司相关的内部机密信息、未公开的公司事件、信息和谣言。
- 不诽谤客户、股东、合作伙伴、竞争公司及同事, 避免在社交媒体上参与与公司相关的争论或冲突。
- 不发布可能诽谤公司或他人的内容, 包括辱骂、种族歧视、性别歧视、猎奇、淫秽等内容。
- 明确表明个人意见, 以免被误解为代表公司。
- 未经许可不得使用公司名称、标识、商标以及他人知识产权等。
- 通过社交媒体活动中获得的重要客户意见和媒体采访请求等, 应按照流程及时告知公司宣传Team。
健康职场生活实践指南
- 不做损害公司及员工名誉的言行
- 严格禁止非法赌博、吸毒、酒驾以及任何其他受到社会谴责的颓废或非法的行为
- 禁止传销、保险销售等影响本人业务或可能影响同事、上司及利害关系人等行为
- 未经公司批准, 禁止从事兼职或任何有损公司或妨碍公司业务的副业
- 在工作时间内, 避免任何与工作无关的行为
- 禁止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 如旷工、早退、迟到、不遵守用餐和休息时间等
- 禁止使用非法软件, 必要时向相关部门申请使用
- 禁止利用职务便利及关系上的优势地位, 要求或强迫执行私人事务、不正当行为, 给他人造成身体和精神痛苦或恶化工作环境等不利行为
- 避免员工之间实施语言及肢体冲突等,损坏个人及公司形象
- 避免任何可能损害员工品德或影响健康工作生活的行为